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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还须添把火

2000-04-26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国家统计局城调队最新入户调查显示,目前,城镇居民在满足衣、食、用方面需求之后,已开始转向以住和行为核心的结构升级换代巨变期。但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水平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现在尚未完全实现每户一套住房,离每人一间房的目标水平更远。住房市场能否面向工薪阶层是房地产业能否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关键。当前还有许多因素制约着房地产业的良性循环发展。

商品房价格收入比失调

去年开始的新一轮房改,是在内需不足的形势下展开的,也是在旧体制的平台上酝酿分娩的,虽然社会各界对于通过房改拉动经济增长的愿望很强烈,但需要设定的政策目标太多,而所有这些目标,政府都希望通过新方案得到一揽子解决,这就必然出现“瓶颈”效益,反而影响政策出台的进程。

影响工薪阶层购房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房价收入比。1999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户均可支配收入为1.7万元,目前商品房全国平均售价为1800元/平方米,一套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的住房,售价在15万元,其房价收入比为8.5:1。而在一个良性循环的市场中,合适的比例应在4.6∶1为宜,但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房价收入比高达10∶1以上,其房价收入比明显偏高。以北京市为例,1999年居民家庭户均可支配收入为2.6万元,北京市目前的商品房平均售价5500元/平方米,一套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的住房,售价在44万元左右,其房价收入比为17:1,相差如此悬殊,是广大工薪家庭难以问津商品房的真正症结。

住房分配货币化应多关注企业职工

我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住房补贴资金短缺;二是存量公房单位所有制,分配结构不平衡,党政机关住房情况相对较好,而企事业单位苦乐不均,相当一部分城镇企事业单位住房情况较差;三是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和供应政策滞后;四是部分城市房价过高,居民购买支付能力有限;五是住宅金融体系不完善;六是福利政策和制度不到位。这些问题若不解决,要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还是很难。

我国城镇人口就业构成中,25%为机关、事业人员,75%为企业人员,后者平均工资偏低、住房实有量偏少,因此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应该主要考虑企业职工的住房问题。近二十年改革经验表明,任何一项改革,其思路的出发点和归宿都必须以绝大多数人为主体来权衡成败得失,方能使这项改革运作科学合理、基础扎实。根据对我国职工家庭收入、消费结构、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支付能力等方面的分析预测,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需要较长的时间,为了实现改革的目标,应从住房分配的机制转换,建立完善的住房供应体系、住房金融体系、社会化的住房保障体系等方面猛添一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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